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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又冒出“零负团费” 洪捷序副省长批示:严查
2010-09-29 09:51:52  作者:朱丽可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9日讯 本网9月22日《福州又冒出“零负团费”》一文见报后,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洪捷序副省长作出批示:要严查“零负团费”等违规行为。省旅游局也在第一时间下发通知,针对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顾客的行为,将在全省范围内整顿、严查,对于违规的旅行社将给予重罚,调查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本网刊发的《福州又冒出“零负团费”》报道称目前福州不少旅行社推出的黄金周期间旅游线路,有价格仅为2800元左右的行程为6天的“昆大丽”旅游线路;1700元左右的海南纯玩双飞5日游以及千元左右的苏州、杭州、周庄、乌镇、绍兴双动3日游。业内人士透露,这些线路报价仅够往返机票以及车费钱。

  该报道见报后,引起省领导重视,洪捷序副省长作出批示:要严查“零负团费”等违规行为。省旅游局成立专门的“零负团费”调查组,对福州各旅行社推出的旅游线路进行排查,发现个别旅行社推出的海南双飞5日游仅为1200~1300元;“昆大丽”6日游线路不足2200元,还有部分涉嫌低于线路成本价的港澳游以及华东游。省旅游局相关人士称,下阶段将对推出这些线路的旅行社进行跟踪暗访,一经查实存在“零负团费”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罚。

  据介绍,按照今年国家新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和次数,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等都必须明示。

  未经旅游者同意,向旅游者提供合约外的有偿服务,责令改正同时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旅游者同意,拼团给其他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对违规行为最高处罚额是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为此,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遇到旅行社违规行为,应及时拨打我省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

  (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丽萍 林可 黄立东 通讯员 林雅红)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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