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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系统年内推新政 超半数国产车可在4S店上牌
2010-07-29 22:02:42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9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年内计划推出一批社会管理创新措施,有关文件正向公众征求意见。车检过程全监控,汽车4S店可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合格标志远程核发,驾考全部使用指纹、视频、录音等新举措,有望在年内出台。

  据悉,交警系统将推出的几项社会管理新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地市车辆管理所要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实现检测过程全程监控、检测数据自动传输、车辆外观远程查验、检验合格标志远程核发。

  二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全部使用指纹、视频、录音等监控手段,有条件的总队要实现对全省考试工作的远程视频实时监控。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一等车辆管理所试行应用科技手段进行实际道路考试。

  三是直辖市、地市公安交管部门要设立互联网和电话服务平台,实现五项业务办理功能(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处理交通违法),四项信息查询功能(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查询、交通违法情况查询、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查询、业务办理咨询),三项警务公开功能(法律法规、办事流程、表格下载),有条件的总队要建立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和电话服务平台。

  四是实行由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群众购车后即可现场办理登记、领取牌证,车管所采取事后审核、归档核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地市级车管所要实现50%以上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要实现50%以上的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

  五是推进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完善管理功能,规范服务内容,争取实现城区车驾管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现所有县级车管所均可办理小型汽车登记业务,有条件的交警中队可以办理或代办摩托车登记、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六是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年内力争实现全省(区)范围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推行在省际公路交界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站,方便外地驾驶人处理在本地发生的交通违法。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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