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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福州保税区部分物品 将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0-07-13 21:55:49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3日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结合福建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和保税港区对台区位的优势,提出了先行先试的7条具体服务措施。

  这些措施分别为:保税港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在入境时已经实施检验的保税港区内的货物,输往非保税港区的,不实施检验。

  应检物从境内非保税港区(不含港澳台地区)进入保税港区时,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

  对从福州保税港区通过海运转到厦门保税港区装运出口的货物,直接出具通关单供企业办理海关手续,简化通过换证凭单到口岸换单的二次申报手续。

  区内企业加工出境产品,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

  抓紧研究出台《闽台两岸直接往来检验检疫特殊监管办法》,把相关优惠条款在保税区内先行先试,扩大闽台往来。

  加大对保税港区内检验检疫机构的财力、人力、物力的投入。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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