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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10日前福州旅游景区、旅行社不明码标价要罚
2010-04-22 23:01:19  作者:陈鹤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2日,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局召开旅游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对旅游景区和旅行社提出了明码标价等要求。5月10日起,福州市物价局将展开专项检查,凡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将按照规定予以查处。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今后旅游景区、旅行社如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实行价格垄断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则可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且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福州晚报记者 陈鹤 通讯员 徐小杰)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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