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福州典当纠纷增多 专家建议不宜盲目地典当融资
2010-03-02 23:06: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到了约定的典当期限,当户未按时归还当金,典当行只好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典当后,用于抵押的汽车、股票等价值大幅缩水,从而引发纠纷……2日记者获悉,由于满足了大众的救急需求,福州典当业务日渐火爆,但由此引发的典当纠纷案业开始增多。

  案件:当户未及时还款被告上法庭

  2009122,任某向福州某典当有限公司借款15万元,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八,每月收取综合手续费3.2%,逾期还款月利率为1%,逾期还款月综合手续费为3%。双方同时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约定以任某位于福州五四路安华苑某单元房屋为其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3个月借款到期后,任某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经多次催款无果后,典当公司将任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任某偿还本息和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综合手续费共计19.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任某行为构成违约。但法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利率偏高,应根据《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计付。另外根据《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任某偿还某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万元及合理的利息、综合费,典当公司有权以任某的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现象:典当纠纷主要有三类

  据介绍,随着我市典当行业的迅猛发展,典当纠纷已成为新型经济案件。

  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苏礼杰表示,近两年来,典当纠纷有增多趋势,典当行和当户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当户没有按时回赎抵押物、质押物,而典当行又无权自行处置,最终引发纠纷甚至官司。

  二是典当期间,抵押物、质押物大幅贬值,由此也容易引发纠纷。比如,2005年“龙王”台风袭击福州,福州某典当行车库内一典当汽车因被水浸泡而损坏,典当行予以修复,但当户不认可汽车修复后的价值,因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此外,股票、汽车、房产等短期内价值大幅缩水的典物也容易引起纠纷。

  三是一些当户在典当前后,会在抵押物、质押物上设定多个担保债权,后因第三方对典当物行使权利而引发纠纷。比如汽车抵押登记在部分城市的交管部门没有推行,而汽车作为抵押物出典却是合法的,这会导致同一辆汽车在先被抵押的情况下,又拿到典当行质押,由此引发纠纷。

  不过,苏秘书长也强调,典当行和当户之间发生纠纷,通常会选择协商解决,互相妥协。若按司法程序解决耗时长,此外典当物经过法院拍卖,价值往往大幅缩水,这对双方而言是“双输”的结果。

  提醒:不要盲目典当融资

  典当业人士提醒市民,不少人在急需用钱时通过典当方式获得资金,但典当主要适用于短期融资,融资成本高,但不少人却忽视这种高成本,将典当资金用来炒股、买基金、买房等,风险极大,由于典当期限较短,如果当户在有限的时间内筹集不齐赎回典当物的款项和利息,所当的东西将被绝当,即当品将被典当行自行处理。因此,建议市民不要盲目典当融资。

  (福州晚报记者 周元强 通讯员 任小平 实习生 陈兴杰 石芳)

【责任编辑:邱陵】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