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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消费4类投诉普遍维权难 建议用消法规范网购
2010-12-03 22:30:18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随着时代的发展,网购行为日益普遍,随之而来,相关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也与日俱增。在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立法效果评估座谈会上,有与会人士建议在修改《实施办法》时,将网购纳入法规调整范畴。

  据介绍,我省今年上半年网上消费投诉比去年增长41%。投诉问题主要有四类:因异地交易和无店铺交易,消费者无法真实了解商品的具体情况,只能通过广告来鉴别,而广告又存在严重夸张现象;物品质量差,有的还是残次品;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收钱不发货;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网购的这些问题,维权比较难,原因在于监管难度大,网络域名不在工商部门备案,造成“无址可查”;管辖权也难确定,网购多为跨省区异地交易,消费者投诉尚需找当地相关部门等。对此,省消委会有关人士建议,我省在修改《实施办法》时,应增加规范网络交易的相关条款。

  座谈会还就是否要加大对经营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检测设施以满足消费纠纷需求等进行了讨论。《实施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价款或接受该服务费用的一倍。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轻,建议加大处罚标准以震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在检测设施方面,省质监局有关人员介绍当前检测所需设施根本满足不了消费纠纷,尤其缺少快速检测设备。省消委会有关人士也介绍,在一些偏远的县,检测设施非常少,发生消费纠纷时,当地无设施可检测,消费者只好跑到福州来,增加了解决消费纠纷的成本。为此,他们建议增加规定,政府部门应加大消费纠纷中快速检测设施的投入力度。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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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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