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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购置税优惠取消传言影响 福州1.6L以下车型紧俏
2010-12-14 11:13:27  来源:东南网  【字号

  本报讯 “月底刚订的车,不到半个月就被通知没车,排队至少要等3个月。“每周两催都说有车,到提车日才被告知没车。”近日本报968111收到不少市民投诉,年底提车太难,苦等1个月还是被告知无车,然而车行违约责任却无从谈起,投诉接踵而来。

  车行违约 只退“定金”?

  福州鼓楼的连先生11月28日在福州一家汽车销售公司预订了一款某知名品牌1.6升排量的车型,预付了3000元的定金。车行签订的交车日期为“12月底”。自签订协议书以来,连先生是每周都拨打两个电话,确认是否能如约提到车,而每次销售顾客都是明确保证有车。

  然而12月10日当连先生再次致电销售顾问,确认是否能如约提车时,不想电话刚挂完不到十分钟,工作人员就告知,工厂断货,年底无车可提,最快也要到1、2月底,如果无法继续等待,可以退还定金。

  对此,连先生表示,工厂断货,是工厂与经销商之间的问题,与消费者无关。经销商就应该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且合同法中的“定金法则”也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据了解,目前绝大多数的4S店签订预订协议书,如果无法按时交车,一般只退还定金,而对于违约责任在协议书上并不做约定。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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