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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将制定蔬菜“协商价制度” 每季至少四种蔬菜
2010-11-18 00:03:25  作者:张笑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从17日召开的全市“菜篮子”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制定蔬菜“协商价制度”,保证每个季节至少有4种主要蔬菜享受“协商价”,从而保证菜价与居民收入水平的稳定协调。

  我市将通过对蔬菜批发企业补贴差价的办法,来调控市场主要品种的蔬菜价格。当批发企业的成本价高于“协商价”时,政府将对其进行适当财政补贴,而当批发企业的成本价低于“协商价”时,则走市场调控之路。目前,我市城区78家超市占有75%以上的蔬菜零售市场份额,届时,将通过这些超市与批发企业挂钩,有效调控福州市场的蔬菜零售价。

  “协商价制度”将在每个季节选择4种~5种当季主要蔬菜品种,制定协商价格。届时,物价部门将对协商价格进行把握,同时参照福州周边市场的菜价,协商价既要与本地的CPI指数和居民收入水平挂钩,同时也要走市场调节之路。

  除了加快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我市还将加快生猪、蛋禽生产基地建设,同时建立主要副食品储备制度。

  据悉,年底前海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将建成5000吨的蔬菜储备库,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有5天~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明年将建设成1万吨的动态蔬菜储备库。同时,我市还将加强粮食储备,并建立生猪活体储备。

  今明两年,我市将扶持21个集贸市场及生鲜超市标准化项目改造、415个农家店建设项目、77个社区便利店项目和配送中心项目9个。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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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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