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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再添一家土地收储单位 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009-12-27 09:47:01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府获悉:除了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外,福州再添一家具有土地收储职能的国有单位。

  据了解,经研究决定,福州市政府同意授予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土地收储职能。

  据了解,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改组后名称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福州市城市成片改造开发和投资的运营商,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商、运营商,城市公共设施综合开发的建设商和运营商。按“项目资金自求平衡”的运作模式,结合所承接的福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周边或沿线经市政府同意的特定区域进行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整理,相关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东南快报记者 许才芳)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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