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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新国标已实施 福州市场仍未标溴酸盐含量
2009-10-07 21:46:32  作者:丁胜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101起,新的饮用矿泉水强制性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正式实施。“新国标”最大的亮点在于增加了对溴酸盐的限值。昨日记者走访福州几大超市,发现矿泉水都没标注溴酸盐含量,商场工作人员和市民表示并不知情。

  据了解,天然矿泉水“新国标”与原标准相比,在多个方面做出了修改,如不得用容器将原水运至异地灌装、对预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须标示水源地名称等。另外,“新国标”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增加了溴酸盐的限量指标,即每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

  7日,记者走访福州几大超市。在西二环路一家超市内,货架上总共有6种品牌的天然矿泉水,瓶身上都明确标注了水源地,在“饮用水特征性指标”一栏都标明了钙、镁、钾、钠以及偏硅酸等物质的含量,而6个品牌中没有一个标注了溴酸盐的含量。在宝龙广场一大型超市内,情况如出一辙。

  记者询问是否知道“新国标”,工作人员和买水市民都感到很诧异,表示从没听说过。

  新闻背景

  据《中国质量报》报道,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当用臭氧对水消毒时,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化后会生成溴酸盐。国际癌症研究中心认为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盐对人的致癌作用还不能肯定,为此,将溴酸盐列为有可能致癌的物质。

  我国2007年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溴酸盐限值为每升0.01毫克。该标准中生活饮用水指的是集中式供水,即自来水。这意味着市民平时生活中接触到的几种主要饮用水,都在规避溴酸盐超标危险。

  (福州晚报记者 丁胜华 邱泉盛)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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