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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小家电参与家电以旧换新 回收价格可协商处理
2009-10-26 21:38:51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家电配件以及部分小家电模糊的回收价格等问题,已有部分试点城市对收旧价格进行了调整。记者26日获悉,目前我市仍执行之前公布的回收价格,至于具体的小家电产品回收价格,市民可与收旧企业协商处理。

  日前,作为家电以旧换新试点省市之一的北京,在原有回收价目表中新增了小型洗衣机等电器的回收价格,最低价仅3元。消息一出,榕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为之哗然。

  据了解,在我市公布的回收价目表中,回收价格按五大类产品的尺寸大小进行了规定,而对家电配件以及车载小型电视等相关小型家电的回收价格并未作出相关说明,从而给回收企业和交售旧家电的市民带来烦恼。

  “政府的指导价上没有说明,回收过程中又经常会遇到小型洗衣机和车载小冰箱等,如果按照洗衣机20元、单门冰箱55元的价格回收,对于我们这些单一回收中标企业来讲,明显不合适。”在榕一家电回收企业工作多年的黄女士如是说。

  记者也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对于这类回收产品,目前我市部分回收企业采取的做法是,在与市民平等协商的前提下,回收企业零费用回收车载等小家电产品,而市民换到的则是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凭证——用于购买新家电时领取10%的财政补贴。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则表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如果回收企业普遍认为依照指导价回收的小型家电价格偏高,回收企业可以拟出新的价格,并向物价部门报备,若通过,则可以执行新的回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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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突破7000万元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6日从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办获悉,自8月18日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以来,我市已实现五大类家电销售额逾7000万元。截至26日下午,全市共回收28943台旧家电,销售新家电19151台,销售金额为7472万元。销售的5类新家电中,电视机销量最多,占49.4%,其次是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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