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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五位干部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及宴请被处分
2014-12-24 08:46:55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东南快报讯 东南快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近期,闽侯县纪委通报了陈继强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经查,2014年8月,陈继强组织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畜牧渔业局等单位对闽香公司申请的“闽香醴人工育苗与养殖技术研究”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后,2014年10月,闽香公司收到2013年度科技补助经费余款2万元。在验收过程中,县科技文体局副主任科员陈继强,县畜牧渔业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干部范朝胜、陈超,甘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俊建,县科技文体局文艺演出管理站站长、该项目具体经办人员姚万金等五人分别收受闽香公司股东林升忠(甘蔗街道南山村村委会主任)的礼金各300元人民币,接受其在源泉大酒店宴请;甘蔗街道办事处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詹丹收受礼金300元人民币。

  陈继强、范朝胜、陈超、吴俊建、姚万金等五人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及宴请,詹丹收受服务对象礼金,林升忠违规送礼金并宴请公职人员,均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陈继强、姚万金在没有配备财务人员,没有查看会计原始单据,没有办理会计决算手续的情况下对该项目予以验收通过,范朝胜、陈超在该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原始记录缺件的情况下予以验收通过,造成验收结果无效的不良后果,陈继强、范朝胜、姚万金、陈超还构成失职错误。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分别给予陈继强、范朝胜、姚万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俊建、詹丹、林升忠党内警告处分,陈超记过处分。

  (东南快报记者 吴静)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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