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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士燃油附加费将调回2元 取消3公里后加价
2012-07-06 21:27:30  作者:陈鹤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6日,记者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自7月17日起,我市下调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每趟次燃油附加费将调整为2元,在计价器外另行收取。起步价3公里8元,超出3公里后不加收每公里0.5元燃油附加费。

  今年前几个月,随着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上升,福州上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从4月15日起,福州开始执行“起步价格每趟次3公里8元不变,每趟次另加收的2元燃油附加费调入计价器内计费;每车公里租价1.5元不变,超出起步里程3公里后,按每车公里0.5元加收燃油附加费,计价器内显示的金额已含燃油附加费”的收费方式。

  近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连续下降,我市决定下调的士燃油附加费标准。自本月17日起,我市下调现有的士燃油附加费标准,恢复今年4月15日之前的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即“每趟次燃油附加费2元在计价器外另行收取,起步价3公里8元、超出起步里程3公里后每车公里租价1.5元”。其他服务收费政策仍按4月15日前规定执行。

  据了解,今年7月17日至8月10日为计价器调整过渡期。在此期间,已调计价器的客运出租车按下调的燃油附加费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客运出租车按原规定标准执行。从8月11日起,所有客运出租车按下调的燃油附加费计费标准执行。

  燃油附加费标准下调后,各客运出租车经营企业将按规定按时调整计价器。对超过调表时间未调表的营运车辆,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为理顺出租车运价结构,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做好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相关准备,适时启动运价调整工作。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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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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