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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将从75%提至85%
2012-03-13 10:05:03  来源:东南网  【字号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3日讯(记者 阙文龙 阮韵晨) “十二五”期间,福州市民看病就医的住院费有望少掏钱。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福州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近日出台,与之前审议的草案(详见:今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比,正式出台的《规划》里,城镇职工医保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发生变动,从75%提高至85%。

  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年平均工资6倍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福州将实现新增城镇就业人数68万人,实现4.2万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初、中级技工26万人,高级技工3万人。

  福州还将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2年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到“十二五”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与新农合参合率将达到95%以上;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分别达到85%和70%左右,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也将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和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此外,福州将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险制度的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均等化。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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