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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货车超载超3次将被吊销营运证 司机停止营业
2011-06-04 21:03:53  作者:常诗纯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71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该条例实施后对公路超限运输的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届时一年内超载超限违规超过3次的货车将被吊销营运证,货车司机也将停止营业性运输资格。昨天上午,福州市公路局在324 国道闽侯祥谦超限运输检测站门口启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呼吁共同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近年来,我市公路总里程大幅增加,但是随意占道贸易、占道作业,污染公路、挖掘公路、超限运输等违章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路的安全畅通。”活动现场,市公路局工作人员向路过司机发放宣传单、条例手册进行宣传。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出台为有效保护公路设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一年内超载超限违规超过3次的货车将被吊销营运证,货车司机也将停止营业性运输资格。道路运输企业方面,违法运输车辆总数超过10%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吊销道路经营许可证。对非法超载超限的车辆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擅自改装运输车辆的企业,最高将处以20万元重罚。

  据了解,6349时,闽侯祥谦超限运输检测站共检查20辆货车,9辆货车超限超载,其中闽AB290*货车超载运输沙子41吨,被处罚3040元,公路赔偿费4100元。

  (福州日报记者 常诗纯 通讯员 王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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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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