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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拟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 大中专毕业生有望申请
2011-04-07 22:41:10  作者:汤淌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7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府获悉,福州将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望把城区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城市居民,具体管理办法将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制定。

  据了解,福州是最早建立经济租赁住房制度的城市,2008年就出台了《福州市经济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的职工和在本市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两类人群纳入经济租赁房保障范围。这是我市对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保障的探索,但保障覆盖范围还比较窄。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把我市城区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两个“夹心层”城市居民。此外,在福州城区工作居住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在福州城区工作居住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年及以上的大中专职校毕业生,如果在福州城区没有住房,也有望进入保障范围。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应为“中等偏下”,即低于平均收入线一定幅度。以2010年为例,福州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720元,60%即为13600元,那么公共租赁房的覆盖范围应是人均年收入在13600元之下的家庭。但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职校毕业生没有家庭人均收入限制。具体的“准入”条件、覆盖范围等,还有待相关部门摸底调查和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再明确。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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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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