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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5地块使用权公开出让 连江路东侧建购物中心
2011-02-22 23:11:14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2日,我市公开出让城区五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三个地块可建设住宅楼,一个地块建设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及12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式购物中心,一个地块建游艇俱乐部。

  交地一年半后,购物中心开业

  宗地2011-07号位于晋安区化工路北侧、连江路东侧,鹤林新区九期南侧地块,土地面积151078平方米(合226.6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商务办公、酒店)、公共绿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8.5万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5万平方米(不计容),商业建筑为集中式。地块内应建设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及12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式购物中心。绿地率≥20%,用地西北角,沿塔头路与二环路道路交叉口留出用地面积不少于55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广场)。建筑高度60~150米。

  该地块起始价17亿元,申请人须为具有开发城市综合体经验的企业法人。该地块交地期限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该项目购物中心应自交地之日起18个月内建成开业,且10年内不得出售或转让。

  三地块建住宅楼

  宗地2011-08号位于鼓楼区北二环路北侧,福飞路东侧,土地面积42125平方米(合63.19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办公)、住宅用地,容积率≤4.8,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20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含商务办公)不超过5万平方米,沿二环路设置,商业建筑应为集中式。可建设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为不超过1万平方米,不计容积率。该地块起始价10.8亿元,建设12.24万平方米安置房,安置房回购价6589/平方米。

  宗地2011-09号位于仓山区南台大道东侧,东升村周边,土地面积45037平方米(合67.56亩),分为三个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公共绿地,容积率≤2.6,建筑密度≤26%,建筑高度≤50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商业建筑应为集中式,沿地块二南侧规划道路设置。绿地率≥30%,地块二西南角、地块三北侧应分别留出不少于1500平方米、4000平方米集中绿地,对外开放使用。该地块起始价6.76亿元。

  0809号地块商品住宅套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住宅总建筑面积应占项目内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宗地2011-10号位于鼓楼区五一路西侧,秀冶里新村,土地面积2210平方米(合3.31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起始价5400万元。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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