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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保拟实行总额预付 被过度医疗由医院埋单
2011-11-12 00:13:40  作者:张笑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计划对医保实行总额预付,病人如果在医院接受不必要的检查或治疗,医院要为此埋单。此外,“药品加成”将逐渐淡出公立医院,患者可在医院买到和药店同样便宜的药品。

  实行总额预付

  开“大处方”无利可图

  所谓“总额预付”就是根据一定区域内参保人数、年均接诊总人次数、次均接诊费用水平,测算一定区域内年度统筹补偿控制总额,经办机构定期预拨,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分担的支付方式。

  据了解,目前我省医保主要实行的是按项目付费,在这种方式下,如果医生检查越多、用药越多,收入自然就相应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大处方、过度医疗的行为。如果实行总额预付,在此基础上又按病种、按人头付费,过度医疗就会无利可图,医生只有通过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来获得合理收入,从而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从根本上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实行总额预付,并不意味着废除当前的按项目付费。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可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按人头付费,还可以结合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

  “药品加成”

  将淡出公立医院

  今后,“药品加成”将逐渐淡出我省公立医院。据了解,我省公立医院的补偿将由过去靠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并逐年减少药品加成率,直至取消药品加成。

  改革后,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多种途径得到补偿,具体包括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探索基本医疗保障收付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等。

  此外,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将得以降低,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技术价格将得到提高,从而促使医院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来增加收入。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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