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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娱乐场所划分治安等级 低等级场所要重点监控
2010-08-05 23:37:50  作者:程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日前,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娱乐场所治安分级管理规定(试行)》,对向公众开放的营业性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等娱乐场所实行治安分级管理。

  等级牌匾将悬挂在场所明显部位,消费者可依照等级选择消费。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兼营歌舞、游艺项目,也必须依照执行。

  据治安总队相关人士介绍,全省娱乐场所将实行治安分级管理,包括备案管理、安全设施、经营规范、保安配备、安全防范等五个方面等级评定标准内容。根据检查情况,依托全省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娱乐场所进行百分制考核,系统自动建立娱乐场所等级划分制度,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实施治安管理。

  A级为考核分值90分以上,治安秩序好,属于正常管理的场所;B级为考核分值70分以上90分以下,治安秩序一般,属于加强管理的场所;C级为考核分值不满70分,治安秩序差,属于重点监控的场所。对A级、B级、C级娱乐场所统一悬挂正常管理场所(A级)、一般管理场所(B级)、重点监控场所(C级)三种等级牌匾。

  等级评定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动态升降,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其中每年325日、6259251225前为完成考核日期,考核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布。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责任编辑:陈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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