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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出台新规确定中小学幼儿园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
2010-06-18 23:24:15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市人大常委会17日公布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权利归属是法规修改的重要内容。

  为解决今后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的权利归属和校园建设进度及用地等问题,公布后的新法规就此作了四点明确。第一,明确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文件中明确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第二,明确配建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做到“三同时”,即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的,应按规划要求交付使用。第三,规定规划配建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第四,明确在本规定修改前配建的幼儿园产权归属,适用当时的规定。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陈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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