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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措施实施后先教育劝导 明年3月起将严查严管
2010-12-13 23:07:14  作者:程明 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限行措施实施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先教育劝导,后查纠处罚。

  舆论宣传阶段(2010年12月中旬至2011年1月下旬),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延伸“限摩限超电”路段的通告及工作措施;在限行路段路口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牌。

  教育劝导阶段(2011年1月下旬至2月底),对闯禁行的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开展教育劝导,不罚款,不扣车,引导市民遵守限行规定,促进限行措施的顺利实施。

  严查严管阶段(2011年3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全警动员,在限行区域道路严密设点布警巡查,强化管理。

  近期,警方将在限行路段路口和大桥口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牌,请广大市民注意按交通标志牌提示行驶,严禁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驶入限行路段和大桥;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路权明确,其合法通行权利受到保护,应挂牌上路行驶,并随身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陈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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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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