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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海峡大桥比照高速公路管理 11类车辆禁驶入
2010-11-25 20:42:07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将于30日试通车的平潭海峡大桥将实行高速公路管理模式。记者25日获悉,省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已专门成立由12名交警、6名协管员组成的“守桥中队”,全力以赴开展相关工作。

  11类车辆禁止驶入

  据福州高速交警一大队介绍,平潭海峡大桥严禁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残疾人专用车、履带式铁轮车、教练车、电瓶车、全挂牵引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等进入大桥。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在检测后通行。

  平潭海峡大桥按高速公路模式进行管理,警方特别提醒,在大桥上行驶禁止以下行为:试车、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设施掉头;随意停车、上下乘客或者装卸货物;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向车窗外滴漏、撒落、抛撒物品。

  风力10级以上

  大桥将封闭

  为应对恶劣天气,高速交警同时发布《平潭海峡大桥恶劣天气交通管制暂行办法》,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进行了详细分类:

  能见度在200~500米、风力7级以上8级以下,须开启雾灯、近光灯、夜光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限速50公里/小时以内,与同车道前车距离保持在100米以上;

  能见度在100~200米、风力8级以上9级以下,除开启上述灯具外,还要求车速不能超过30公里/小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保持在50米以上;

  能见度在50~100米、风力9级以上10级以下,在确保安全条件下,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同时运送危化品的车辆、货车、客车禁止通行;

  能见度小于50米或风力10级以上,大桥将封闭管制。

  一旦在大桥上因事故或故障,车辆难以移动时,应该怎么办?福州高速交警一大队表示,首先应先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牌,夜间还应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如遇雨、雾、雪、风等低能见气象条件及灾害性气候,应服从警方指示及时撤离到服务区等安全地方,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警方同时公布平潭海峡大桥报警救助电话:0591-83535122。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陈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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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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