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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通知自行车销售商应登记购车人信息
2007-04-09 21:48:20  作者:杨飞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今后,市民新购置的自行车将由销售企业负责报备,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户籍”档案。
   
  省经贸委近日出台的《关于做好自行车被盗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商贸主管部门须督促自行车销售企业建立购车人信息登记、报备制度,对自行车购买者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车辆编码等信息进行登记,并按规定报送当地公安机关。
   
  《通知》规定,各地商贸主管部门还要督促旧自行车经营主体建立购、销台帐制度,对旧自行车销售者、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及自行车编码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按规定报送当地公安机关。
   
  《通知》指出,各地商贸主管部门要引导建设一批依法交易、规范管理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并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取缔吊销以废品收购为名,非法从事旧自行车交易的收购站点。

  (福州晚报记者  杨飞 )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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