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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福建省社会考生这样参加高中学业基础会考
2007-04-05 21:01:13  作者:汤淌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5日,省教育厅下发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面向社会开考考务考籍管理暂行办法》。
   
  报名时间与在校生同步
   
  按照规定,凡愿意参加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之外的学生和社会人员(简称社会考生)均可报名。社会考生的报名时间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步进行,社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及初中毕业证明到县(市、区)会考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社会考生首次报考时,办妥报名手续,即取得社会考生会考号,建立社会考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籍档案,第二次及其后报名时凭考试证报名。
   
  考籍有效期为5年
   
  在报名并完成相关手续之后,社会考生即可获得会考的考籍,这个考籍的有效期为5年。在5年之内,考生如因住址迁移、工作变动、转学等原因,需要在新的县(市、区)参加考试的,经两地的设区市会考办审批同意后,可凭原考试证和身份证报考,社会考生的成绩通知到报考的县(市、区)会考办。
   
  报考5年后仍有部分科目不合格的社会考生,要求继续报考时应重新建立考籍档案,并进行所有文化课考试科目和考查项目的重新考试。
   
  对成绩有疑问可查分
   
  考试内容方面,社会考生必须参加地理、历史、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 、语文、数学、外语等10门科目考试和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等4个项目考查。
   
  考生每次考试可选报多门科目。其中社会考生参加的通用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考查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监控,设区市教育局指定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测试和评定成绩。
   
  社会考生在接到考试成绩通知单两周内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向所在县(市、区)会考办提出申请,填报  《会考成绩查询申请表》,加盖县(市、区)会考办公章后,邮寄到省会考办进行查核。
   
  成绩评定与普高在校生相同
   
  社会考生学业基础会考考试科目的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等级划分办法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相同(为A、B、C、D四个等级)。 如果社会考生参加学业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均合格,并参加通用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考查合格者,省会考办将为其颁发《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合格证书》,这个证书可作为考生具备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证明,不再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实习生  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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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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