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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优秀毕业生来榕 2007年师范生就业政策出台
2007-03-06 21:17:24  作者:曾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6日,市教育局出台2007年福州市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意见鼓励优秀毕业生来榕任教,规定优秀毕业生愿意到我市任教的,可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实现就业。今年各县(市)中小学录用师范本科毕业生,将继续采取用人学校直接参加省内外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吸收安排,而录用师范大专毕业生则采取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据了解,为鼓励高层次学历的毕业生和优秀师范本科毕业生来榕任教,硕士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部属师范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和我省省级4所高等师范院校(福建师大、厦门大学、漳州师院、集美大学,不含办学点)及闽江学院毕业综合成绩前10%的师范本科毕业生(简称10%毕业生),以及我市职业教育专业紧缺学科的综合院校本科毕业生愿意到我市任教的,可采取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考核后,签定就业协议。 
   
  此外,我省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综合成绩前20%的福州市区以外生源的师范本科毕业生(简称20%毕业生),愿意到福州市区学校任教的,允许直接报名参加福州市区招考。师范本科毕业生,愿意到福州市区小学任教的,可不受地区和学科的限制,允许直接报名参加福州市区招考。
   
  福州市区生源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参加福州市区、八县(市)的毕业生招考。福州市师范大专毕业生(含小教大专毕业生)可跨县(市)区报名参加小学相近学科的毕业生招考。而到我市民办学校任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则不受地区和学科的限制。八县(市)生源的本科毕业生,除20%毕业生可参加福州市区中学招考外,其余毕业生可到八县(市)跨县(市)就业。
   
  对于特殊情况毕业生(指父母户口及工作关系在福州或父母原是福州知青上山下乡到宁德、三明、南平、龙岩,现福州没有其他子女的毕业生)申请到福州市区任教的,经福州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可报名参加福州市区招考。
   
  档案寄存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未被录用的2005、2006届福州市区生源的师范专业毕业生也可参加福州市区招考。
   
  据市教育人事处有关人员介绍,市区学校录用师范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考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面试内容为教师基本技能,包括编写教案、说课、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
   
  市教育局根据参考毕业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录用计划的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在招考录用的毕业生到位率不足和事业发展需要增加师资的情况下,还可择优递补。

  (福州日报记者 曾艳)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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