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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向社会直接招收士官 福州南平宁德为首批试点
2007-01-08 20:39:56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我省从9日起至2007年8月,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福州、南平、宁德3个设区市为首批试点单位。
      
以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为主
      
  记者8日从福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获悉,福州、南平、宁德3个设区市原则上按省征兵办赋予招收士官任务的1:3比例推荐;其他设区市可视情推荐。   
      
  据介绍,推荐招收的对象,主要以专业对口的地方高职高专院校(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以及其他开办高职高专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为主;院校难以满足需要的,可推荐企业事业单位青工,也可向社会招收。
      
  推荐招收对象的条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以招收应届毕业生;中专学历的,须获得国家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招收士官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   我市将招收3个专业24名士官(小)
      
  据悉,省征兵办赋予我市招收士官的数量为24名,分别是船艇电子技术4名、电航10名、航海技术10名。我市主要拟从福建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收。
      
  招收船艇电子技术专业士官要求:掌握电学基础知识及雷达工作原理、组成和操作,从事雷达发射、接收、电站、控制系统的维护。
      
  电航专业要求:掌握船舶驾驶和运输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符合《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95修正案和我国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职业技术能力和专业英语应用能力,能胜任国际航运企业现代化船舶航行与营运管理工作。
      
  从9日起至元月10日上午,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向市征兵办报名。联系电话:24954017。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林忠 孔令顺)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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