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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院发放882万元执行款
2007-01-31 20:35:18  作者:卢洪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领到执行款后笑逐颜开

摇珠拍卖现场

  31日,市中院召开执行款发放大会,晋安区王庄街道紫阳经济合作社、中国东方资产公司福州办事处、农行福清支行、邹熙、沈木森等47个申请执行单位和个人领取到共计882万元的执行款,涉及工程款、侵权赔偿款、拆迁安置补偿款、金融单位债权等。
   
  同时,市中院还委托福建省烟草拍卖行对被执行标的,位于新兴大厦七楼的10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据介绍,为了保护广大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杜绝暗箱操作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此次拍卖活动是通过摇珠形式来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执行法官还前往拍卖现场对拍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据介绍,2006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679件(含旧存),执结12247件,执结率为96.59%,执结标的额为17.02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执行案件948件(含旧存),执结708件,执结率74.68%,执结标的额8.14亿元。
   
  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共移送公安机关6人,其中已判刑2人。此外,中院还积极采用审计执行、公告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出境、实行举报悬赏和对被执行人公开曝光等执行措施和方法,促使一大批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义务。
  
  (福州日报记者 卢洪珍 通讯员 榕法)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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