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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问题不可忘 闽共有14名少年被炸死
2007-01-25 21:14:57  作者:黄雄展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省公安厅25日通报称,我省多年来共发生5起少年儿童进入烟花爆竹危险部位引发爆炸事故,共有14名12岁到16岁的男孩被当场炸死。今年是我省部分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一年,警方25日特发出警示信息,要到制定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发现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活动时,可向110报警。
   
  据介绍,目前,我省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为限制燃放的城市有福州、南平、漳州、莆田、龙岩、宁德、三明,厦门、泉州仍禁燃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要注意燃放伪劣烟花爆竹的严重后果。如摘除眼球,灼伤脸、手等暴露部位,炸伤或炸断手指,引发火灾等。
   
  要避免这种情况,就要从制定销售点购买;确认产品上的说明书等文字清晰,否则属于不合格产品。购买合法销售点销售的烟花爆竹,万一造成损害,也能依法获得赔偿;而在非定点处购买烟花爆竹,是没有任何保障的。 
   
  要注意自己承担的监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违规、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其家长等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因此,广大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进入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的场所;要认真监督他们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制止其不安全行为,不要让孩子自己燃放不适宜儿童燃放的烟花爆竹。
   
相关链接:不安全燃放行为
   
  在禁止燃放的区域、部位燃放;将升空类、吐珠类产品故意不向天空燃放,甚至指向住宅、人群或其他危险的目标;连续发射的产品底座不加固或者对稳定性不加确认,因发射振动而改变发射方向;引线过短时仍然坚持点火;在人群中随意燃放;在住宅内、楼道中、深夜时燃放。

  (福州日报记者 黄雄展)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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