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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加“3C”标志 六类玩具31日起禁止销售
2006-05-30 20:48:3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六一”儿童节将至,不少家长都在为孩子准备礼物,但玩具性能不过关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市质监局30日发出“消费提示”:明起购买玩具请认准“3C”标志。据悉,市质监部门还将于近期开展玩具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市质监局在新闻发布中指出,2006年3月1日起,国家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和塑胶玩具等最易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7年6月1日起,上述产品凡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简称CCC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其中童车类玩具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以及其他玩具车辆;电玩具包括电动玩具、视频玩具和声光玩具以及各种玩具电动火车及配件、各种电动动物玩具、各种带视频的玩具、各种电驱动发声光的玩具等;塑胶玩具包括静态塑胶玩具和机动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包括静态金属玩具和机动金属玩具,包括金属拼插玩具桥、金属玩具塔、金属玩具狗等;弹射玩具包括玩具弓箭、玩具飞镖等;娃娃玩具包括各种着装或不着装的玩偶娃娃及其服装和附件等。

      福州市质监部门还专门设置了举报电话(83704410)及电子邮箱(jd350100@fjqi.gov.cn),发现违规出厂、销售六类玩具的行为,欢迎社会公众举报、投诉。

     (福州晚报记者 贾婕)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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