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标签五花八门 别让假冒的绿色食品上了您的餐桌
2006-11-12 22:23:40  作者:侯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如今,随便在市场上转一圈,细心的你就会发现,很多水果和蔬菜的表皮或外包装都贴有“绿色食品”、“绿色无公害食品”等标签。但是这些“五花八门”的标签却让市民女杨女士犯了难,“究竟哪一种才是真正的绿色、无公害食品呢?”。12日,接到杨女士的电话后,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超市。
 
记者调查:“绿色”标签五花八门
 
  12日上午,在黎明永辉超市的蔬果区,记者看到一部分水果的表皮上确实贴有杨女士提到的标签,如一种用塑料薄膜包装的柚子,包装薄膜上的标签上标有“绿色食品”字样;一种桔子的表皮上直接粘贴的标签上出现“绿色无公害食品”字样……在沃尔玛利嘉店的情况也大体相同。
   
  在走访中,记者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同样标识为绿色食品,包装上标识的种类却达五六种之多--“绿色食品”、“绿色无公害食品”、“无公害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等,五花八门的让消费者无从挑选。究竟哪一种才是真正的绿色食品?同样是绿色食品,却有不同的标签,这其中是不是有假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来到了福州市农业局绿色食品办公室。
   
业内人士:真正的绿色食品标识只有一个
   
  “那些都是假冒的,真正的绿色食品标识只有一个”,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陈秀娟告诉记者,“每年,绿色食品办公室都会联合工商等部门,对福州市场上销售的绿色食品进行检查,也处罚了一批假冒的绿色食品。”
   
记者在采访时得知,随着人们对健康饮食追求的升温,假冒、仿冒“绿色食品”标识的将有增长的趋向。陈秀娟认为,其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健康观念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越来越青睐绿色、无污染的健康食品。但是,由于目前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商标标识还没有清晰的认识,一些商家趁机打起了“擦边球”,在产品标签上打出“绿色食品”的字样,用来混淆消费者的认知。
   
相关链接
   
假冒“绿色”最高可罚2万元
  
  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禁止冒用前款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志。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火眼金睛”识破假冒绿色食品
   
  据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介绍,目前,市场上共有3种农产品质量标识——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其中,我市市场上销售的主要是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是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或加工,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经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农产品。
   
  凡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上都同时印有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绿色食品文字和编号;除包装签上的印制内容外,尚贴有统一印制的防伪标签,该标签上的编号应与产品包装标签上的编号一致。可登陆中国绿色食品网站查询。
    
  无公害农产品首先是看产品在销售时是否加贴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通过辨别标志的真伪,来判断该产品是否是无公害农产品。其次是揭开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产品或包装上留有16位防伪数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该产品是否为无公害农产品。查询方式:
   
  1、拨打全国统一电话16840315或010-64451885查询。
   
  2、手机短信息查询,移动用户将16位防伪数码写短信发送到3315;联通用户将16位防伪数码写短信发送到93315。
   
  3、通过互联网查询,登陆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查询,网址:http://www.aqsc.gov.cn。通过查询不但能辨别标志的真伪,而且能了解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品牌等相关信息。

  (福州日报记者 侯芳)

【责任编辑:姜润辉】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