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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怀孕8个月他和别人订婚 不承认孩子是他的
2007-08-29 09:21:31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本报记者 陈世国

  阿娇伤心落泪,她该怎么办?

  昨日上午11时许,石狮子英医院妇产科一病房内,26岁的阿娇(化名)刚刚生下一名男婴,却丝毫没有做母亲的喜悦,不停地擦着眼泪。
 
  阿娇哭着说,谈了七年的男朋友撇下她,与另一名女孩订婚了。她不知道,他们孤儿寡母该怎么办?

  阿娇:怀胎8月男友与别人订婚了
 
  阿娇是漳州人,7年前在晋江打工时,认识了现年31岁的当地人洪某。回忆起当时洪某追她的情景,阿娇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刚开始交往时,阿娇担心自己是外地人,没有丰厚的嫁妆,怕洪某嫌弃她。而洪某说,娶的是她的人,又不是嫁妆!阿娇被打动了,两人走到了一起,开始同居。
 
  去年10月份,阿娇怀孕了,身体感到不适,洪某也表示要留下孩子,给了她1000元钱,带她到泉州中医院保胎。阿娇以为洪某要娶她,从此可以过上幸福的日子。不料,当胎儿稳定后,洪某又突然提出不要孩子,说是不喜欢她了,但阿娇坚持要留下这个孩子。
 
  怀孕4个多月后,阿娇突然收到男友的短信,说他要娶老婆了,好聚好散。阿娇心里难以承受,不答应分手,两人为此闹了起来。
 
  准备顺产前半个月,阿娇才从朋友口中得知,洪某在她怀胎8个月的时候,相亲相中了晋江一女子,并订了婚。
 
  8月25日,阿娇剖腹产下一名重约8斤的男婴,洪某没到医院。当阿娇要求洪某承担起父亲的责任时,洪某不承认孩子是他的。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洪某的电话,表明身份及采访意图后,他二话没说就挂掉了电话。

  律师:

  未婚先育情感生变 男方有抚养义务
 
  对阿娇的遭遇,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林文律师称,法律没有规定,未婚先育双方一定要结婚。但未婚先育的孩子是受法律保护的,孩子的父亲具有抚养的义务,阿娇可以到法院起诉洪某,要求他提供抚养费;如果洪某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可以在起诉时向法院申请委托亲子鉴定。
 
  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解晓非律师说,1994年2月1日之后,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未婚先育双方不存在精神损失赔偿的问题,但有抚养孩子的责任问题。
   
  在此,也提醒女性要非常谨慎地对待未婚先育。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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