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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一城管队长拆违建 被反抗的业主打断腿
2007-08-11 21:23:43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台海网8月1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周赞马) 湖里区执法局金山中队刘中队长遭歹徒殴打,左脚骨折,这都是为了拆违建。据了解,刘中队长是因拆除了湖里区枋湖村一座违法建设的房子,遭到违建业主的报复。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四名殴打刘中队长的歹徒都受到了法律惩罚,被分别判处2年到2年6个月有期徒刑。

  违建业主刘德伟,是厦门市鑫德利土石方公司的总经理。他曾因为犯偷税罪被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刘德伟在枋湖村违法建设了一座房子。2007年1月10日,这座房子被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在拆除过程中,金山中队的执法人员就遭到刘德伟的口头恐吓。违法建筑被拆除后,刘德伟迁怒于带头拆除违建的刘中队长,伺机进行报复。刘德伟指使手下员工小姜纠集几名老乡,用铁棍将刘中队长的腿打断。

  2007年1月14日晚上,刘德伟驾车载着自己公司的员工小姜,经过湖里区枋湖东路一家茶馆门口时,他见到刘中队长的车辆停在茶馆门口,就指使小姜教训刘中队长。“就是教训戴眼镜、胖胖的那个人。”刘德伟跟小姜交代完后,就离开了。小姜就留在茶馆外面监视刘中队长,并打电话纠集吴某、朱某、“颠子”、“涛涛”、“阿忠”等5个人来到茶馆门口,安排这5个人跟踪刘中队长,并伺机殴打。等到次日凌晨2点左右,他们5人集合后,跟踪刘中队长到附近一家餐厅门口,开始持铁棍殴打刘中队长。嫌犯吴某说,“我就是踢了两三脚,他们几个拿铁棍打。”乱棍过后,刘中队长左胫骨粉碎性骨折。事后,小姜给吴某人民币200元,给朱某、“颠子”、“涛涛”、“阿忠”各500元的报酬。

  2007年2月3日,刘德伟、小姜、吴某、朱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抓获归案,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逃逸。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德伟、小姜、吴某、朱某的行为都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是共同犯罪。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德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告人小姜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朱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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