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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同居男友无故殴打 少女摔电器放火烧房子泄愤
2007-07-07 09:56:17  来源:台海网  【字号

  (通讯员 文弈 无言 记者 张清) 被同居男友无故殴打,18岁的少女小宋为了泄愤,点火烧棉被示威,火势虽被扑灭,她却付出为此坐牢的沉重代价。昨天下午,集美法院以放火罪对小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8岁的小宋初中毕业后,来厦门打工,认识了男友小朱。两个月后,两人就在集美租了一处房间同居了。但同居后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的美好,小宋和小朱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小朱还常常无故殴打小宋。4月13日中午,两人又大吵了一架,小朱把小宋打了一顿后就出门了。小宋则将自己关在家中,越想越气。她先是把家里的电器摔个稀烂,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了床上的棉被。火势随后蔓延,幸好群众及时报警,消防部门及时扑灭大火。

  据了解,小宋和小朱的暂住处周围有大量民宅,火势如未得到控制,后果不堪设想。当日,小宋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事情发生后,男友小朱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去向。

  法院认为,小宋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考虑到小宋在庭审时能自愿认罪,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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