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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拍性爱光碟敲诈老情人 到手7.2万获刑3年
2007-07-06 15:41:47  来源:厦门商报  【字号

  “里面是你在外面偷情的精彩内容!”一姓苏的男子竟自拍偷情过程,借以敲诈相处了10年的老情人。记者昨日从湖里区法院获悉,苏某被判刑3年6个月,他的同伙“阿福”被判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苏某,本市人,曾在本市某公司开车,并结识了范女士(化名),此后开始幽会,这样的婚外情保持了近10年。原先,两人都是在苏某家偷情。转眼间,到了2006年11月。苏某已离开公司数年,平时大多靠范女士供应零花钱。而他开的一家网吧由于没有合法证件,一直没能开业,每个季度2万元租金让他不堪重负。这个时候,他将魔爪伸向了老情人。

  案发前一段时间,苏某突然提出,最近他老妈常在家,不太方便了,去外面旅馆吧。范女士同意了,她哪知道,这是苏某设下的圈套!2006年11月25日下午,苏某先去租了一台DV摄像机。第二天,他到一家小旅馆开了房间。范女士赴约后,就洗澡去了,苏某趁机将摄像机安装在房间的电视机旁边。两人偷情完毕,范女士又去洗澡,苏某趁机将摄像机收进包里,而范女士对此竟丝毫没有察觉。“因为我把摄像机放得很隐蔽,而且她是近视眼,所以我根本不怕她察觉。”苏某事后有些得意。

  几天后,范女士在公司突然接到一个小女孩送来的包裹。打开一看,吓了一跳,是数张光碟。光碟背后还留了张纸条,写着“这是你在外面偷情的精彩内容!”范女士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第一次在外开房就碰到这种事?”看着老情人痛苦不堪的样子,苏某还虚情假意地上前安慰一番。冷静下来后,范女士按照纸条留下的电话,给对方打了电话。对方一开口就要20万元。站在旁边的苏某抢过电话,大骂了对方几句。

  这个“对方”是谁呢,他是苏某在街上雇的民工。苏某给他了一张纸条,要他照着念。先敲诈20万元,如果女方态度好,可以降为15万元。期间,苏某让民工频频向范女士施压。据了解,民工接一次电话的“报酬”是200元,共拿到了800元报酬。苏某向范女士保证,要请黑道上的朋友帮忙摆平,并承诺帮忙筹集3万元。范女士听了之后,深受感动,当场给了苏某3000元,让他租辆车方便办事。

  后来,苏某觉得雇请的民工办事不力,就换了朋友“阿福”来打敲诈电话。去年12月16日晚上,苏某开着租来的汽车,从范女士手中取走了6.7万元,到漳州市区转了一圈后,竟对范女士撒谎:“钱在漳州龙海被对方抢走了,光碟没拿到”。随后,“阿福”又给范女士打电话,嫌钱不够,再次索要5.3万元。范女士的经济状况也很一般,每年给苏某三四万元,余钱不多。她迫于无奈,只好再拿出5000元来平息风波。

  同年12月18日,一直纳闷的范女士终于报了警。此时,她还不知道,算计她的就是老情人苏某。但对于警方的疑问,她也吐露实情:“苏某一直不提报警。”几天之后,苏某被警方抓获归案,范女士才如梦初醒。据查明,苏某共敲诈得手7.2万元。苏交代,获得的7.2万元,他给了“阿福”1.5万元,其余的都还债了 。

  案发后,阿福退赃1万元。审理过程中,苏某的父亲向范女士代为退赃4万元,另外,“阿福”也接着退赃了一部分。据悉,苏某和“阿福”积极退赃,获得范女士的谅解,因此被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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