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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打闹摔残手臂 对方不愿承担医药费上法庭
2007-07-04 10:44:58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同学间的一次打闹,使得小康落下9级伤残,对方不愿再承担医药费,学校称自己没有责任,小康的父母不得不将对方家长以及学校告上法庭。目前,晋安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一次摔伤后

  小康右臂呈拱桥形凸出

  小康今年13岁,已经在晋安区第三中心小学毕业,但至今还没拿到毕业证,就是因为去年10月的那次与同学的打闹。

  据现场目击的同学描述,当时大概下午3点多,他与小康等4名同学在走廊上玩顶飞游戏,此时班上的小吴过来撞了小康一下,小康就上前与小吴推拉。这时数学老师经过此地,两人就分开了。

  老师走后,小康与小吴又推拉了一番。当小康正准备回教室时,小吴从后面绊了一下小康,还顺势推了一把,小康摔在地上,当时手臂就弯了。目前小康右臂骨头呈拱桥形凸出,经法医鉴定为9级伤残,医生称小康的手臂不能恢复原状。小康的父母担心他落下终身残疾。

  母亲王女士介绍,小康知道自己的缺陷后,不再愿意与人交流,连短袖的衣服都不敢穿,成绩也下降得很快。目前,小康手术费就花去1.2万,医生说还需要一次手术,大概需要6000元。对方家长出了3500元手术费后便不再愿赔偿,学校称自己没有责任,小康父母只好将对方家长及学校告上法庭。

  校方称属意外

  将会按照法律行事

  晋安区第三中心小学办公室胡主任表示,这件事是因为两个小孩开玩笑时摔伤的,属于意外。事情发生后,学校已经多次进行调解,对方家长也付了3000多元的医药费。学校没有任何不安全因素,此事目前已经走上司法程序,学校将会遵守法院的判决。

  福建小叶律师事务所黄律师表示,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学校就负有安全监管责任。不管是什么原因,孩子在学校里受了伤,说明学校安全监管不力,相应要承担20-30%的责任。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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