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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随意丢了一个空酒瓶 被邻桌客人狂砍成残废
2007-07-25 21:22:02  来源:厦门商报  【字号
  商报讯 记者 杨清白 通讯员 郑婉红 报道  翔安区青年小柯心情不爽,在休闲厅随意丢了一个空酒瓶,被邻桌客人误以为是挑衅,而将之砍成残废。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行凶者罗宏明被判处无期徒刑;他的同伙陈光中和杨大茂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应赔偿小柯经济损失53.43万元。
   
  2006年5月5日凌晨1时许,小柯与朋友小林等人到湖里区寨上一家休闲厅喝酒。其间,心情不好的小柯往门口丢掷一支空啤酒瓶,酒瓶爆了,掉落在重庆人罗宏明和贵州人陈光中喝酒的餐桌旁,吓了他们一跳。此时,休闲厅老板赶来问什么事,小林急忙起身,向老板解释了一番,劝开了老板。酒瓶爆了以后,罗宏明以为这是在挑衅他们,很是生气。陈光中还对罗宏明说:“对方可能要闹事,先回去叫人。”
   
  说完,罗宏明与陈光中悄悄地离开休闲厅,回到暂住处携带刀具。 他们从暂住处拿了两把长刀、两把开山刀,并叫上朋友“狮子”、杨大茂等一同前往。当罗宏明等人赶到休闲厅时,小柯等人正站在门口。“就是他们!”罗宏明指着小柯等人对同伙说。小柯与小林见对方挥刀杀来,便夺路而逃。
   
  没跑多远,小林被对方砍中背部,跑了几十米后,就摔倒在地。罗宏明这伙人穷凶极恶,挥着开山刀,又朝小林的背上乱砍。等小林从地上爬起来后,他摸右手骨头,知道右手被砍断了。当他艰难地往回走,发现小柯也被砍倒在休闲厅斜对面的马路上。
   
  据查,小柯伤得最重,右股动、静脉断裂,左腓骨骨折,左腓总神经损伤,坏死性肌筋膜炎,造成右股骨中上段截肢、左踝关节活动功能完全丧失、左足趾活动功能丧失70%,受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等级为4级。现在,小柯右大腿已残废,装上了假肢。
   
  案发后, 警方在本市湖里区寨上将罗宏明抓获归案。随后又抓获陈光中、杨大茂。
   
  此案庭审中,罗宏明、杨大茂的辩护人提出,小柯扔酒瓶而故意挑起事端,对此案有过错。此辩护意见没有得到法院的采纳。法院认为,虽然小柯酒后扔啤酒瓶,与本案的引发有一定关系,但在罗宏明、陈光中拿刀伤人之前,小柯一方与罗宏明他们均没有就扔酒瓶一事发生争执,小柯一方亦未对罗宏明、陈光中、柯诗照等人实施侵害或威胁的行为,且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是小柯有意朝罗宏明、陈光中等人扔酒瓶。所以,若将罗宏明、陈光中将小柯扔酒瓶的行为视为有意进行寻衅滋事,实属其主观臆断。
   
  据了解,罗宏明在此案中下手最狠,因此他被判得最重。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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