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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带情人回老家 自家附近建房同居十多年
2007-07-25 17:09:59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本报讯( 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郑天兰)今天,44岁的天一将因涉嫌重婚罪被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天一与小珍于1987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二男。1993年,天一在马巷镇牛磨巷一洗头店内认识了女子兰子,交往二年后,他们便在马巷镇龙池巷租房同居,并于1995年生下了儿子林某斌,随后,为了保守秘密,他们便把儿子落户在天一父亲的户籍里。
   
  之后,天一与兰子回到故乡的村子里共同生活,其间兰子知道了天一已婚且并未离婚的事实。2001年前后,天一出资10万元,以兰子的名义,在自己家附近购建了一栋楼房供兰子母子居住,并在房子的一楼为兰子开了间食杂店,以此提供母子二人的生活费用。平日里,天一、兰子及他们的儿子均以一家人的身份共同生活,这是村里众人皆知的事情,如今他们的儿子已经12岁了。
   
  据当地村民介绍说,12年前,天一从外头带一个陌生的女人回家,起初天一的老婆生怕成为众人取笑的话柄,也担心夫妻俩的感情从此破裂,因此大闹了一场。可久而久之,她只能接受丈夫带回来的那个女人。
   
  经查,天一,文盲,农民,家住翔安区马巷镇,平时主要通过承包工程挣些钱,生活过得比较宽裕;兰子,36岁,小学文化程度,农民。他们分别于2007年4月18日、19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对其重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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