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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女揭发:凌晨K歌喝酒 歌厅老板强奸员工?
2007-07-01 09:03:51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昨日,18岁的小佳揭发老板强奸她,并报了警。小佳称,事情发生在石狮某酒店,当时是凌晨2点多,她和老板喝酒没两下,就晕晕的了,被扶到房间,遭到老板的强奸……
 
  不过,老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小佳的说法。
 
  小佳说,她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当地一家歌厅做服务员。昨日凌晨2时许,与歌厅老板很熟的一名姓马的男子,叫她去石狮市区某酒店K歌。她到那后,被安排在她的老板身边,旁边的人纷纷劝她与老板干杯。“没喝两下,整个人就晕晕的”,小佳回忆说,后来,有一个男子就将她扶进了该酒店517客房,她的老板随后也来到房间。
 
  小佳说:“他来到这里,很快就强奸了我,我反抗都无济于事。”小佳告诉记者,整个过程约30分钟,她昏沉沉的,早上才回来;因为不懂,还把带有精液的内裤洗掉了,而被撕坏的裤子还穿在身上。记者看到,小佳身上的牛仔裤裤头的扣子已坏掉,暂时用针线缝起来。
 
  据小佳的亲戚告诉记者,小佳的老板是本地人。面对记者,这位歌厅老板承认昨天跟小佳在一起喝酒,但否认强奸她。“她可以到医院做个全面的检查,就很清楚了”,这位老板说,小佳是他歌厅的服务员,现在她不干了。
 
  当天下午,记者在事发酒店,见到办案的巡警大队民警。一名民警称,案件已移交给灵秀派出所。灵秀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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