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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离过婚 女子家人反对年轻人在一起恋爱
2007-06-18 09:23:20  来源:厦门网  【字号

  さ爱已欠费な:我想,我的爱真的要“欠费”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厦门商报:为什么说是“欠费”了?

  さ爱已欠费な:说来话长了,前段时间我女朋友老妈来厦门找她,逼她要和我分手。你说,这还不算“欠费”了吗?    

  厦门商报:她妈妈为什么要逼你们分手呢?

    さ爱已欠费な:因为我跟她的年龄差距有点大,我20岁,她24岁。可是我们认为年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是否两情相悦,难道我有错吗?还有,就是因为我的父母有离婚,他们认为有其父必有其子,认为我们以后的生活也会演变成我的父母那样。可难道真的有其父必有其子吗?难道离婚父母的孩子就不能够有属于自己的爱吗?

  厦门商报:那现在怎么样了?

  さ爱已欠费な:她妈硬把她带回家了,说要通过媒婆介绍结婚。现在我情绪很低落,连工作都辞掉了。对于我们的事,我妈妈也知道,她认同我,她也认为,只要两个人都是真心相爱,年龄就不重要了。正因为我有离过婚的父母,我才更加知道如何去珍惜、如何去爱一个人。因为我是看着我母亲带着我怎么样走过来的,我知道一个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

  厦门商报:你们是哪里的?怎么认识的? 

  さ爱已欠费な:我是龙岩上杭的,她是连城的。我们是在龙岩读技校时候认识的,她跟我同一个班级。2005年4月,我们就从学校分配到龙岩上班将近一年, 2006年5月,我们一起到了厦门,开始住在了一起。这个月6日,我女友被她妈带回家了,但15日她又离家出走了。

  厦门商报:她来找你了?

  さ爱已欠费な:我让她暂时不要来找我,因为她妈又找到厦门了。我女友说,她不能够被她的父母找到,不然的话,他们就会把她抓回去马上找人嫁了。我知道父母都是为自己的孩子好,但是在这方面,我觉得他们就更要尊重晚辈的决定,我们并没有义务去无条件地服从他们的安排,因为那并不是正确的方式。

  厦门商报: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呢?

  さ爱已欠费な:我希望能用自己的行动去打动她的家人。在这,我也希望能通过你们的报纸,传达下我最真诚的几句话:爱并不是常人可以随便驾驭的,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呵护他们的女儿,绝对不会令他们失望的,我并非小孩子,在婚姻这方面我看得比谁都要透彻! 我们都希望可以得到他们的祝福,这样我们才会安心。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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