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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封信谎称将投毒饮料投放市场 欲诈银鹭100万元
2007-06-14 09:37:05  来源:台海网  【字号
  台海网6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蔡景贤)“我手里有100件已经投毒的银鹭花生牛奶饮料,你要汇一百万元人民币到我指定的卡号。否则,我就将有毒的饮料投放市场。”去年年底,银鹭公司连续收到三封这样的勒索信。昨日,翔安区法院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发信人鲁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四年有期徒刑。

  鲁某在信中称,如果拿不到一百万元,投毒的产品投放市场,一切后果将由企业承担。“投毒事件”一度引起银鹭公司的恐慌。幸好公安机关在半个月内就侦破此案,发现投毒是假,敲诈是真,平息了企业的担忧。

  鲁某现在羁押于厦门市的看守所内。据法院查明,今年年初鲁某在被捕前,也采取类似手段敲诈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他发信称其有50件已投毒的娃哈哈营养快线饮料,以此要挟娃哈哈集团公司汇款人民币100万元到其指定的卡号内,否则,就将50件投毒的娃哈哈营养快线投放市场。其实,他手里并没有投毒的饮料。接着,他如法炮制又向银鹭寄出了敲诈信。就在鲁某沾沾自喜地等待巨额敲诈款到手的时候,他等来的却是从天而降的民警。

  翔安法院审理认为,鲁某写恐吓信威胁、要挟厦门银鹭集团公司和杭州娃哈哈公司,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敲诈数额巨大,但因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判处他有期徒刑四年。

  解密 债台高筑,走上敲诈路

  鲁某为河南省睢县赵司村的农民,只有小学文化。鲁某原本在广东从事客运生意,经营不善亏了十几万,欠了一大笔钱,一直愁着如何尽快把债还清。2006年10月的一天,他看到一部电视剧上演犯罪分子在饮料内投毒,敲诈饮料公司3000万元。鲁某由此萌生了借鉴这种做法,敲诈企业钱财的想法。

  拿到钱后,如何逃避侦查呢?鲁某想得很仔细。他利用捡到的一张身份证,请朋友许某持这张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储蓄卡。鲁某骗许某说,他不能重复办卡,而且许某与捡来的身份证的所有人长相较为相似,让许某帮自己拿这张身份证办张卡。许某没有起疑心,当晚便帮鲁某顺利办好了卡。

  办卡后,鲁某寄出勒索信,声称自己已在企业产品中投毒,让饮料公司转100万元到自己卡上,否则就将投毒的产品投放市场。勒索信的落款人是他捡来的身份证上的名字。但公安机关还是识破了他设置的阻碍,很快侦破此案。2007年1月13日,鲁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厦门警方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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