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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10年抢劫犯喊冤:我哪知道他袋子里有10万元
2007-05-08 16:34:37  来源:厦门晚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王诚) 大白天胆敢强抢10万元,这名劫犯最近被判刑10年,不过他一肚子的不服气——他认为自己没抢到钱。

  他叫夏明翰,今年37岁,自报河南人氏,没什么文化来厦找不到工作,晚上就在轮渡码头过夜。当口袋里的一点钱花光后,他开始谋划抢劫有钱人。夏明翰认为,有钱人一般都开车,因此他就专盯车多的地方,比如银行门口。

  2006年12月6日上午11时许,夏明翰又在禾祥西路附近逛荡时,看到了吴先生。吴先生开着车,拎着一个包,提着塑料袋,像有钱人。吴先生还真是有钱人,他开车刚到银行取了钱,手上提了现金10万元。

  夏明翰拿着一块断成两截的大理石砖,悄悄靠近了吴先生。吴先生一点都没防备,他走出银行门后,径直来到咪表停车位,准备开车门。夏明翰突然冲上前去,拿起砖块猛砸吴先生的头部。

  吴先生转头看了一眼,夏明翰猛地把他往地上推,致吴的手提包掉落地上。但是吴先生并没有急着捡包,反而紧紧抱住手里的塑料袋。夏明翰意识到塑料袋里肯定有值钱货,抬脚猛踢吴的膝盖和后背,动手硬抢塑料袋。

  双方拉扯中,塑料袋被拉断了,夏明翰抓起塑料袋就跑。吴先生爬起来就追,一边大喊:“抢钱啦抢钱啦!”

  联邦广场的两名保安闻声而至,将夏明翰围堵在一条通道里,在其他市民的帮助下,制服了夏明翰。

  案件审理时,夏明翰不否认抢钱,但他坚持认为没有踢吴先生,更重要的是,他根本不知道塑料袋里到底有多少钱,所以指控他抢劫10万元他觉得冤枉。

  思明区法院认为,夏明翰抢劫10万元,数额已是巨大,不过夏明翰抢劫未遂,认罪态度也还算不错,按这档犯罪的起刑点10年处罚夏明翰,已经是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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