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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将从5月中旬起试行一年
2007-05-04 09:12:00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酝酿已久的我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已确定,对载货类汽车将按0.09元/吨·公里的基本费率收费。我省高速公路对载货类汽车的计重收费制度,将从5月中旬起试行一年,届时将根据通行费收入变化情况适时予以调整。轿车类通行费用,不受此影响。

  据了解,现行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取办法,是按照车型来分类的,空车和已载重车收取相同的通行费,这一不合理的现象引发了包括“大吨小标”在内的许多问题。计重收费将会有效遏制货车恶意超载现象,有关人士分析,届时,超限30%的货车将可能无法上高速公路。

  另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50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将增设可变信息发布板,为用户提供高速公路施工信息、交通管制信息、气象信息等信息服务。6月底前,长乐机场高速公路(一期)收费站,将试行车辆入口自动发卡通行。

  另外,对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的改扩建也将启动,并进一步规范服务(停车)区餐饮、超市、汽修等消费价格,兑现“加饭加汤不加价”,免费提供开水、卫生纸等服务承诺。(N本报记者 郑彦)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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