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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诏安森林公安分局原局长徇私枉法 近日受审
2007-05-11 09:13:01  来源:台海网  【字号

  台海网5月9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记者 蔡力 通讯员 朱亚圣 张新册)近日,由诏安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原诏安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沈某徇私枉法一案,在诏安县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6月17日,有群众向诏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举报,称在太平镇新营村章公田山有人滥伐林木。次日上午,诏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沈某带领干警前往现场勘查,经初步调查,发现商人胡克金、吴友进已涉嫌滥伐林木罪。

  得知分局调查情况后,胡克金、吴友进分别向沈某说情并找到县林业局领导,由领导出面向沈某求情。于是沈某就拍板决定仅对胡克金、吴友进收取林木采伐押金人民币2万元,没有对他们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2003年7月5日,有关新闻媒体对此事件曝光,各级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侦查。7月7日,沈某决定对胡克金、吴友进以涉嫌滥伐林木罪进行立案侦查,立案后又碍于私情、私利,没有对胡、吴两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2004年3月12日,诏安县检察院就此案发出检察建议,3月22日森林公安分局根据检察机关的要求向县公安局呈报办理胡克金、吴友进的刑事拘留手续,但此时胡克金、吴友进已闻风而逃。期间,诏安森林公安分局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抓捕措施。2006年8月17日,胡克金在其家中被诏安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抓获,吴友进至今在逃。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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