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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今年试行新办法 普高学生修满模块学分方可报考
2007-04-05 22:17:23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管理办法》今年试行
 
  普高学生修满模块学分方可报考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面向社会开考考务考籍管理暂行办法5日出台。记者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06年秋季后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和2006年秋季后首次报名参加学业基础会考的社会考生将试行新的《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管理办法》,与此同时,今年我省普高学业基础会考面向社会开考执行新办法。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05年及2005年以前报名参加普通高中会考的社会考生,仍按原先有关规定执行。

  修满模块学分方可报考
   
  从今年开始,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必须获得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的学分后,才能申请参加该科目的学业基础会考;学校必须在学生修习完成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并进行了该科目的学分认定的基础上,才能组织学生参加该科目的学业基础会考。在此前提下,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学业基础会考的时间。
   
  据了解,我省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考试每年组织2次,时间安排在每年的1月初和6月中旬的双休日和星期一,每次开考10个科目。
 
  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凡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生以及普通高中在校生之外的学生和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考生),均可报名。普通高中在校生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离校的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在原学籍所在校报名;社会考生在县(市)区会考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据了解,社会考生的报名时间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步进行,社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及初中毕业证明到县(市)区会考办指定的地点报名。社会考生报名并办理相应手续后即取得社会考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籍。凡是因家庭迁徙、父母工作变动等特殊原因需要在省内异地参加学业基础会考的考生,经设区市会考办审批,报省会考办备案后可同意寄考。
   
  社会考生首次报考时,办妥报名手续,即取得社会考生会考号,建立社会考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籍档案,第二次及其后报名时凭《考试证》报名。报考5年后仍有部分科目不合格的社会考生,要求继续报考时应重新建立考籍档案,并进行所有文化课考试科目和考查项目的重新考试。
 
  社会考生一次可选报多门科目

   
  学业基础会考采用考试和操作考查2种方式。社会考生每次考试可选报多门科目。社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学业基础会考的地理、历史、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等10门科目考试和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等4个项目考查。
   
  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文科倾向的学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4科的全省学业基础会考;理科倾向的学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4科的全省学业基础会考。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普通高中,其学生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的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未经登记注册的普通高中必须组织学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科的全省学业基础会考。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等4个项目考查。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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