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闽南新闻
贯彻物权法 福建修订建设行业规范文件正式实施
2007-04-03 09:15:57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从10月1日开始,《物权法》就要开始正式实施了。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省建设厅已着手制定涉及建设行业适应《物权法》实施的相关措施,并将对物业管理、房屋产权登记和房屋拆迁等方面与《物权法》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

  据了解,为了贯彻《物权法》要求,省建设厅已着手制定涉及建设行业适应《物权法》实施的相关措施,并将会同省国土厅针对《物权法》研讨房地产发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征地拆迁、农房抵押等问题;会同法院系统和仲裁委员会研讨《物权法》涉及建设行业相关法律问题及修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物权法》实施有关的规划处、城建处、建筑业处、园林办、村镇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就《物权法》涉及本行业的规定组织进行研究。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研究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问题,争取出台相关文件,并将起草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及流转的规范性文件,争取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出台。

  此外,还将完善房屋产权登记相关制度措施,修订完善并印刷《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我厅原发布的文件及相关文本中,有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全部依照《物权法》的规定进行梳理。
 

【责任编辑:熊志敏】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