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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捅死房东儿子 庭辩时杀人犯向死者父母鞠躬
2007-04-27 16:14:01  来源:台海网  【字号

  开庭时,小罗两次向昔日的房东鞠躬,“对不起,我真的是一时冲动!”他捅死了房东的儿子,鞠躬是为自己的行为道歉。但是,道歉无法挽回已经逝去的生命。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小罗已经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而小罗的姐姐,因为提供钱财供弟弟逃匿,也被判窝藏罪,要入狱10个月。

  因20元房租耿耿于怀

  小罗今年22岁,小学文化,无业。他来自贵州省纳雍县曙光乡一个偏僻农村的贫困家庭。

  2006年5月,小罗从老家来到厦门,打算找一份工作。找工作前,他与老乡小陈租住在同安区新民镇西塘村张某家。但他没想到,房子刚租下来,房租就涨价了,从原来每月60元涨至每月70元。才住了一天,他的老乡陈某就跟别人做生意去了。房东要求小罗先付电费和房租,小罗付了16.8元电费和20元房租。

  第二天,小罗也搬出去了。他认为,这20元房租是自己多付给房东的,因此心里一直耿耿于怀。6月15日19时许,他到原来的房东张某家找两位老乡喝酒。喝酒时,小罗也向老乡提到了房东多收的20元房租。喝酒后,小罗离席声称要向原房东索要之前被加收的20元房租。

  5刀捅死房东的儿子

  当小罗走到房东住宅西侧走廊厨房旁时,遇见房东的儿子小张,二人发生争执打斗。据小罗回忆说,小张当场辱骂他,还打了他一拳,一脚将他踢倒在地,还对他说:“给我滚!”随后,小罗跑到大门右侧墙角,持一把钢板磨制的刀具返回西侧走廊,朝小张的右大腿猛捅一刀后便跑,小张随后追赶,小罗又朝他胸腹部连捅四刀,然后扔掉刀具逃离现场。小张挨了五刀后已无力追赶,走了几步,就瘫倒在一堆石子上。小张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1时许死亡。

  2006年6月16日晚,小罗逃至南安市,找到在此地打工的姐姐罗某艳,向姐姐要了700元后继续逃往外地。2006年8月10日,他在江苏省宜兴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两次向房东夫妇鞠躬

  房东一家人都认为,小罗的行为是故意杀人;但是,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小罗提供法律援助的王荣文律师认为,小罗的犯罪行为应该是“故意伤害致对方死亡”。不过,矛盾双方当庭争议时,出现了一个让人意外的场面。小罗两次向房东夫妇鞠躬,小罗的律师王荣文说,他当律师多年,此前开庭时从来没有见过这类情况,不过小罗鞠躬的效果确实不错。法庭上紧张的气氛马上缓和下来,双方不再那样仇视。

  据王荣文律师说,小罗个子瘦小,会面时“很拘谨,是一个憨厚的外来工”。小罗告诉王荣文律师说,他家里比较贫穷,钱对他很重要。但是,案发当天,他本没想杀人,是因为喝了酒,一时冲动。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他在悔过的同时,也向法官求情,恳请法官念在他并无杀人故意,再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王荣文律师为小罗辩护说,是小张先动手,将小罗打倒在地,罗才找来刀具捅了小张,因此,应该只是故意伤害罪,并没有杀人故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小罗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外,法院判决要求小罗赔偿18万多元给房东,作为民事赔偿。

  导报记者 陈捷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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