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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年轻持械伤人只为练胆气 每周必打每打必伤人
2007-04-21 10:33:04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近日,翔安区检察院审查批捕了一起我市罕见的未成年人团伙涉嫌系列故意伤害犯罪案件,涉及15个辍学生、在校生和部分校外小年轻。该团伙自2006年10月以来,时分时合,先后持械作案10余起,无故或者借故殴打他人、肆意毁坏财物,造成至少6人轻伤、多人轻微伤及一定数量的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我市某中学的主犯陈一家境良好,从小养成了骄横霸道的习气,屡屡打架斗殴,刺青、吸烟、喝酒,与人之间常是一眼不顺、一言不和、一事不快即拳脚相加。在校期间,劣迹无数,学校、派出所民警家访不下百次,甚至动员其在远地服刑的表哥加以规劝,效果仍旧不佳。曾殴打本案从犯陈二致其严重受伤,而从此陈二竟对其言从计听,二人结成兄弟,一起刺青、一起厮混。

  陈二,家境也颇为富有,他父亲为了让其远离陈一,免受荼害,不惜每年花2万余元的学费,让他到福州一家文武学校读书,可惜陈二早已鬼迷心窍不能自拔,时不时逃学回来与陈一等人相聚相嬉,他父亲用心良苦,不得不每次花700元左右的费用雇车送他回去上学。去年国庆节,陈二借着放假回家就此不愿回校了,为了逃避父亲责骂强制其返校学习,索性就借居到一帮狐朋狗友家中,自甘堕落。

  更令人感到忧心忡忡的是,他们两人还笼络了一群孩子,有在校生、辍学生,还有刚初中毕业的学生,一群人成日无事聚在一起,喝酒、到处寻仇,打架斗殴只为练练胆气,几乎丧失了一般孩童的纯真、善良。这一伙人从2006年10月以来,几乎是每周必打,每打必伤人,搅扰一方校园、社区不得安宁,受害学生、乡邻多数不敢报案,致使案件侦破、查处工作颇不顺畅。

  今年1月5日下午,林浩(化名)陪同林某到其所毕业学校取入伍检验需要的在学证明手续,犯罪嫌疑人陈一、陈二、郑某等人混入校园游玩,陈一、陈二无故心生歹意,暗中聚拢了一些学生,一群人持刀、铁管追打林某等人,致林某骨折,其参军入伍的希望瞬间破灭,林浩也被殴伤;2月5日下午,林鹏(化名)、林瑞(化名)到同学家接受宴请,陈一、陈二等人也在场接受宴请,因林瑞酒桌上称呼陈一为“小弟”而遭陈一、陈二等人忌恨,陈一等四人即持刀、持啤酒瓶等工具砍、砸被害人,致二人多处受伤。

  据介绍,目前我市辍学生、在校生涉嫌绑架、故意伤害、强奸、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收购赃物等手段多样不时还在发生。三年来,翔安区检察院共办理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7件,发现至少100余个未成年人涉案,其中33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予以追求其责任。  

  各方说案

  检察官:

  将辍学生纳入公安机关日常治安管理中

  办案检察官:学生辍学,相关条文只规定主管部门可督促家长但却无其他处罚条例,导致一些孩子辍学问题都不了了之,老师们都很无奈。为此,翔安区检察院首次给翔安区教文体局和一所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将辍学生及问题突出的在校生,纳入公安机关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中。清查辍学生情况,该送工读的辍学生要动员家长送工读,该分化教育的要落实进一步帮教,该依法查处的要查处。

  教育工作者:

  隔代教育,溺爱让孩子像一匹“野马”成长

  翔安区教文体局教育科负责人:尽管教育部门和学校都在设法努力控制学生辍学,但辍学生总是不可避免要发生,多一个辍学生就可能多一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学校长说,一些学生由于上小学时基础不扎实,在学校上课简直就像呆在监狱里;家长监督不到位,整天忙碌于生计,爷爷奶奶隔代教育,溺爱却有可能让孩子像一匹“野马”成长。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比如送特殊孩子到工读学校上学。

  法官: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是个系统工程

  翔安区法院黄鸣鹤法官:我们下乡调研,许多乡亲们很痛心地说,如果下一代走了歪路,当了败家子,挣多少钱都是白搭。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是个系统工程,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当然目前我们国家立法上也存在着空白,比如让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父母应尽的责任,但如果父母拒不送子女上学,依照新的《义务教育法》规定,教育部门除了说服教育之外,并没有太多办法。

  本报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蔡龙江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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