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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初中毕业生驾车抢劫 连仅有的10元钱都不放过
2007-04-02 17:03:29  来源:厦门商报  【字号

  3名初中毕业生因抢劫勒索滋事受到惩处

  商报讯   3名初中毕业的学生无所事事,竟在同安区驾车抢劫,还滋事伤人。近日,这3名劫匪均受到了惩处。洪某昌被判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他的同伙洪某路和杨某财分别被判刑7年和6年,并各处罚金500元。
    
  10元现金也不放过

  从2005年11月起,洪某昌和洪某路等商议驾车抢劫。11月18日,洪某昌、洪某路与林辉达(另案处理)驾着摩托车到同集北路一家饭店对面的人行道,下车拦住陈某,强行将陈某拉进人行道边树丛里,以暴力相威胁,抢走陈的现金45元及手机一部,而后逃离现场。

  此后,这伙人多次驾车抢劫,连行人身上仅有的现金10元也不放过。
    
  勒索不成开走汽车

  2006年3月25日10时许,洪某昌、杨某财与陈福涛(另案处理)决定以索讨介绍费为名,向刘某强行索要财物。陈福涛以介绍工地生意为由,约其在同安一家旅社门口见面。刘某不知是计,第二天上午驾着一辆白色小汽车如约而至。

  当刘某驾车载着他们到了目的地后,这伙人凶相毕露。陈福涛持匕首威胁刘某要求支付介绍一家公司工地生意的介绍费,洪某昌、杨某财亦持刀一起威胁。刘某告诉陈福涛介绍的工地生意未谈成,无法支付介绍费,表示愿驾驶汽车带洪某昌、杨某财及陈福涛到工地了解情况。

  车开至一家工地门口时,刘某跳车逃离并呼救,洪某昌3人将车开走,并做了假车牌,将该车留下自己使用。
    
  溜冰纠纷砍人左腮

  除了抢劫,这伙人还滋事伤人。2006年1月30日下午,洪某路、杨某财与卢金天等人到同安区一家溜冰场溜冰时,与陈某志等人发生纠纷后引起斗殴。

  洪某路、杨某财经人调解,离开溜冰场后仍愤愤不平,就打电话给大哥洪某昌。洪某昌就从家里带了一把刀赶至现场。在溜冰场门口,双方相遇后又起冲突,洪某昌就持刀砍中陈某大的左腮部,自己也被砍伤。

  2006年5月31日,洪某昌、杨某财向同安区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洪某昌归案后协助警方抓获洪某路。    

【责任编辑: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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