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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不到钱把欠债人关30小时 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2007-03-25 15:48:28  来源:台海网  【字号
  台海网3月25日讯 (记者 张清 通讯员徐丽碧)为了要回别人欠的21万,阿潘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而是指使他人把欠债人关了起来,不拿钱来就不放人。结果,阿潘和手下都触犯《刑法》,犯了非法拘禁罪。日前,同安法院一审对两个人分别判刑。

  阿潘是一名台湾商人,去年9月间,阿潘接到了一个委托,一个叫何惠杉的台北人叫他帮忙要一笔债,欠债人住在同安莲花镇。接到委托后,阿潘叫上了一个帮手杨晋太(另案处理),叫杨晋太再找一个帮手,准备去向欠债人小宋要钱。10月14日,阿潘、杨晋太和另一个帮手阿义一起来到了小宋的公司。找到小宋后,三人二话没说,强行把小宋塞上车子,带到一间出租房里关了起来。顺利把小宋关起来后,阿潘开始跟小宋要债,小宋表示身上并没有带钱。于是阿义买来一张手机卡,让小宋打电话给儿子,把钱汇进指定的账号。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小宋儿子提供的线索将阿潘和阿义抓获,并成功解救了小宋,这时,小宋已经被关了30多个小时。经过审理,阿潘和阿义被一审认定犯有 非 法 拘 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一年。

  无 独 有偶,另一起非法拘禁案也在同安发生。同安的徐先生和郭 先 生 早 在2003年就存在债务纠纷。徐先生得知郭先生在一家KTV喝酒,立刻叫上四个同伴(均另案处理),驱车赶到KTV,将郭先生强行拉上车,带到一个小屋关了起来。郭先生表示自己一时还不了钱,生气的徐先生便开始动手殴打他。随后,徐先生打电话给郭先生的母亲,让她马上拿欠款11万来换人。郭母不得已而报警,直到关了30多个小时之后,徐先生才放走郭先生,随后徐先生被公安机关传唤。法院认为徐先生已经犯有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责任编辑: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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