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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闽首起跨省私盐案告破 疑犯被押回晋江
2007-03-13 15:53:13  来源:石狮日报  【字号

  昨日,犯罪嫌疑人宣某苓从辽宁被押回晋江。至此,福建省建国以来首起跨省办理的非法经营食盐案件成功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2006年4月11日晚,泉州盐务局接到举报,有人非法贩卖大批食盐。泉州、晋江两级盐务局及晋江警方办案人员快速出击,在晋江市灵源街道办事处路段拦截了一部载满食盐的货柜车。经查,货柜的食盐均为私盐,发货人叫黄金水,货是从石狮市石湖港发出的。

  经过提审两名押车人员,第二天早上,办案人员在石湖港查出:黄金水总共收到约100吨食盐,分别装在4个货柜里运往晋江等地,当晚公路上所查扣的货柜是最后一车。

  2006年4月12日,办案人员循线追查,在晋江市永和菌边村北区一个租用的仓库里查获食盐12吨、精矿盐28吨,合计40吨。由于狡猾的犯罪嫌疑人租房时没有留下真实姓名,办案人员经过艰苦的排查,终于查清这批非法食盐系灵源街道办事处的犯罪嫌疑人翁某新非法收购存放的。随后,办案人员又在晋江市灵源街道英塘村查获20余吨非法食盐,在安海镇林厝自然村的砖砌房里查获20余吨非法食盐。经过有关部门评估,这批私盐为二级日晒盐或二级精制盐。

  2006年4月17日,此案移交晋江警方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翁某新上网追逃。同年6月29日,翁某新在灵源街道被抓获归案。随后,警方通过做家属工作,化名黄金水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炮于2006年8月17日向警方投案自首。2006年8月30日,犯罪嫌疑人翁某宝向警方投案自首,第二天,犯罪嫌疑人鲍某生向警方投案自首。四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6年4月,54岁的南安市水头镇人黄某炮,在明知是“私盐”的情况下,在山东向犯罪嫌疑人宣某苓购买100吨食盐,并通过海运运至石湖港,以每包32元的价格批发给晋江市灵源街道办事处的翁某新,共12.5吨二级日晒盐和28吨二级精制盐;以每吨540元的价格批发给晋江市安海镇的鲍某生和晋江市灵源街道办事处的翁某宝各25吨非法食盐;其余25吨以每吨520元的价格批发给南安的魏某。

  犯罪嫌疑人翁某新购买后,把货藏在永和菌边村仓库里,并陆续将二级日晒盐用于生产食用酱油。犯罪嫌疑人鲍某生购买后藏放在其租用的安海镇林厝自然村的砖砌房里,并将其中4.5吨转卖他人。犯罪嫌疑人翁某宝购买后,大部分用于腌制咸菜及生产食用酱油。犯罪嫌疑人魏某购买的私盐当晚就被查获。

  福建省盐务局对此案高度重视,专门指定两名处长负责协调与晋江警方办案。2006年8月,省盐务局领导及公安办案人员赴山东跨省追逃,并很快查清犯罪嫌疑人宣某苓是辽宁营口人。2007年1月,犯罪嫌疑人魏某在南安落网。2007年春节,犯罪嫌疑人宣某苓回家过年时,被当地警方抓获。

  2007年3月12日,犯罪嫌疑人宣某苓从辽宁押回晋江,两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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